

律師可以協助
刑事案件的常見需求
被告辯護
從偵查到審判,整理對你有利的事證,依個案爭取不起訴、緩起訴、緩刑或較輕的刑度。
陪同警詢與偵訊
辯護人可以在警察或檢察官訊問時在場並陳述意見(刑事訴訟法第 245 條)。
提出刑事告訴
整理證據、撰寫告訴狀。告訴乃論之罪,原則上要在知道犯人是誰後 6 個月內提出(刑事訴訟法第 237 條)。
刑事附帶民事求償
在刑事程序中一併提起附帶民事訴訟,請求賠償損害(刑事訴訟法第 487 條)。
金融犯罪
金融商品、投資與相關刑事案件。鄭敦晉律師曾任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資深評議員。
詐欺與人頭帳戶
收到詐欺案件通知書、帳戶被警示,請看我們整理的專門網站「律師幫幫我」。
前往律師幫幫我刑事程序
刑事案件大致會經過這些階段
- 警詢
警察通知到案說明
警察製作筆錄前,要先告知你涉嫌的罪名,以及你可以保持緘默、選任辯護人、請求調查有利的證據(刑事訴訟法第 95 條)。
- 偵查
移送地檢署,檢察官調查
檢察官傳喚、調查證據後,決定起訴、緩起訴或不起訴。
- 審判
法院審理
起訴後由法院審理。不服第一審判決,可以在收到判決後 20 天內上訴(刑事訴訟法第 349 條)。
- 執行
判決確定後執行
依判決執行;符合條件的短期刑,可能可以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。
實際流程依案件而定,上面是常見的順序。
常見問題
刑事案件常見問題
收到警察局通知書,一定要去嗎?
通知書是請你到案說明。經合法通知、沒有正當理由不到,警察可以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(刑事訴訟法第 71 條之 1)。可以先打電話向承辦員警確認案由、協調日期,並預約律師諮詢;需要的話,律師可以陪你一起去。
做筆錄可以請律師陪同嗎?
可以。辯護人得於檢察官、檢察事務官或司法警察訊問時在場並陳述意見(刑事訴訟法第 245 條);訊問前也要告知你可以選任辯護人(第 95 條)。
被告了就一定會被起訴嗎?
不一定。檢察官偵查後可能起訴、緩起訴或不起訴,會看證據是否充分、情節輕重、有沒有和解等因素。
什麼是告訴乃論?
告訴乃論之罪需要被害人提出告訴才會追究,原則上要在知道犯人是誰後 6 個月內提出(刑事訴訟法第 237 條)。常見的例如普通傷害、過失傷害、毀損、公然侮辱。

收到通知或想提告?先問清楚再行動
把收到的文件與事情經過帶來,律師會說明你的權利與接下來的程序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