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項目・車禍

車禍處理:和解、求償與過失傷害

車禍在現場是警察的事;之後幾週到幾個月,是錢與責任的事。初判表、鑑定、和解金與保險,律師陪你一步一步處理。

時間線

車禍發生後,這幾個時間點要記得

車禍發生後,這幾個時間點要記得的示意圖:事故當天、7 天後、30 天後、6 個月內、和解或訴訟
  1. 事故當天

    報警、拍照、就醫

    保留現場照片、行車紀錄器影像、診斷證明與醫療單據。現場可以向警方索取「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」。

  2. 7 天後

    申請現場圖與現場照片

    可以向處理的警察機關申請閱覽或提供現場圖、現場照片(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 13 條)。

  3. 30 天後

    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

    初判表是警方對肇事原因的初步分析,常被拿來當作談和解的依據,但不是最終結論。

  4. 6 個月內

    鑑定與告訴的期限

    對肇責有爭議,要在事故後 6 個月內申請行車事故鑑定(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第 3 條);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,告訴也要在知道犯人後 6 個月內提出。

  5. 和解或訴訟

    調解、和解或起訴

    在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調解成立並經法院核定,效力等同確定判決;談不攏,可以提起民事求償或刑事告訴。

律師可以協助

車禍案件的常見需求

車禍案件的常見需求的示意圖:和解金談判、調解與和解書、過失傷害、肇責鑑定、保險理賠、醫療資料判讀

和解金評估與談判

依醫療費、看護費、工作損失、後續治療與精神慰撫金等項目,整理合理的求償範圍。

調解與和解書

陪同調解,逐條檢查和解書,避免簽了之後才發現少寫一項。

過失傷害告訴或辯護

被害人要不要提告、加害人怎麼應對,都牽涉告訴期間與和解時機。

肇責鑑定與覆議

對初判表有疑問時,協助申請鑑定、準備陳述,必要時申請覆議。

保險理賠

強制險、第三人責任險與自己的保單怎麼申請;保險公司拒賠或拖延時的處理。

傷勢與醫療資料判讀

蘇稟元律師具醫師資格,能協助判讀診斷證明、病歷與後續治療需求。

常見問題

車禍常見問題

車禍和解金怎麼算?

沒有固定公式。常見項目包括醫療費、看護費、交通費、工作損失、車輛修理費與精神慰撫金,金額會依傷勢、過失比例與證據而定(民法第 193 條、第 195 條)。和解書要寫哪些條款、強制險怎麼寫,整理在〈車禍和解書範本與寫法〉。

初判表是不是最後的結果?

不是。初判表是警方的初步分析,不是鑑定結果,也不拘束法院。對肇責有爭議,可以在事故後 6 個月內申請行車事故鑑定。怎麼申請、表上的用語怎麼看、不服時怎麼辦,整理在〈車禍初判表申請與查詢〉。

過失傷害一定要告嗎?

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,要不要提告由被害人決定。實務上常在調解或和解時一併處理撤回告訴;要注意告訴期間是知道犯人後 6 個月。

對方的保險公司一直沒聯絡怎麼辦?

可以主動向對方的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並保留紀錄;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,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請求保險給付。協商卡住時,可以申請調解,或請律師發函。

車禍之後,先把時間線排清楚

帶著診斷證明、單據與現場資料預約諮詢,律師會說明和解與求償可以怎麼進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