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時間線
車禍發生後,這幾個時間點要記得
- 事故當天
報警、拍照、就醫
保留現場照片、行車紀錄器影像、診斷證明與醫療單據。現場可以向警方索取「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」。
- 7 天後
申請現場圖與現場照片
可以向處理的警察機關申請閱覽或提供現場圖、現場照片(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 13 條)。
- 30 天後
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
初判表是警方對肇事原因的初步分析,常被拿來當作談和解的依據,但不是最終結論。
- 6 個月內
鑑定與告訴的期限
對肇責有爭議,要在事故後 6 個月內申請行車事故鑑定(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第 3 條);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,告訴也要在知道犯人後 6 個月內提出。
- 和解或訴訟
調解、和解或起訴
在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調解成立並經法院核定,效力等同確定判決;談不攏,可以提起民事求償或刑事告訴。
律師可以協助
車禍案件的常見需求
和解金評估與談判
依醫療費、看護費、工作損失、後續治療與精神慰撫金等項目,整理合理的求償範圍。
調解與和解書
陪同調解,逐條檢查和解書,避免簽了之後才發現少寫一項。
過失傷害告訴或辯護
被害人要不要提告、加害人怎麼應對,都牽涉告訴期間與和解時機。
肇責鑑定與覆議
對初判表有疑問時,協助申請鑑定、準備陳述,必要時申請覆議。
保險理賠
強制險、第三人責任險與自己的保單怎麼申請;保險公司拒賠或拖延時的處理。
傷勢與醫療資料判讀
蘇稟元律師具醫師資格,能協助判讀診斷證明、病歷與後續治療需求。
常見問題
車禍常見問題
車禍和解金怎麼算?
沒有固定公式。常見項目包括醫療費、看護費、交通費、工作損失、車輛修理費與精神慰撫金,金額會依傷勢、過失比例與證據而定(民法第 193 條、第 195 條)。和解書要寫哪些條款、強制險怎麼寫,整理在〈車禍和解書範本與寫法〉。
初判表是不是最後的結果?
不是。初判表是警方的初步分析,不是鑑定結果,也不拘束法院。對肇責有爭議,可以在事故後 6 個月內申請行車事故鑑定。怎麼申請、表上的用語怎麼看、不服時怎麼辦,整理在〈車禍初判表申請與查詢〉。
過失傷害一定要告嗎?
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,要不要提告由被害人決定。實務上常在調解或和解時一併處理撤回告訴;要注意告訴期間是知道犯人後 6 個月。
對方的保險公司一直沒聯絡怎麼辦?
可以主動向對方的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並保留紀錄;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,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請求保險給付。協商卡住時,可以申請調解,或請律師發函。

車禍之後,先把時間線排清楚
帶著診斷證明、單據與現場資料預約諮詢,律師會說明和解與求償可以怎麼進行。





